日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做好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一次性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通知規定,按照每吸納1人員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申報條件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企業正常生產經營1年以上、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不受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長限制,可在繳費當月申報。
補貼標準
按照每吸納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